摘要
民主一词出自西方,人民一词的大量使用也是晚近的事情,但也呈现出中国语境下使用的一些特点,人民不能就从其本身来理解,否则就会流于空洞。在人民与国家、人民与法律的关系中,人民是国家权力的合法基础,是法律效力的最后渊源。人民不直接行使权力,把行政管理权授给国家及其政府,把立法权授权给人民代表大会。这样,宪政就成了制度设计上的必然追求。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9年第6期71-74,共4页
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
基金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7SJD8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