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住房制度改革中,上海应以务实的态度,从自身的特点出发,着手建立和积极拓展新的住房租赁市场,让那些生活困难家庭有屋可租,实现“居者有其屋”。本文所指的廉租房是指在政府和社会的资助下,由自负盈亏的住房机构,向生活困难家庭以低房租出租的住房。 一、问题 (一)历史遗留问题严重。 1、住房困难户面广量大。上海除了在1994年底登记过的4万户人均居住面积在4平方米以下的困难户尚未得到解困外,近几年来又出现一大批新的居住困难户和无房户,如六十年代初赴新疆支边的回沪老知青及其子女;支援三线建设退休回上海的人员和他们的家属;“文革”
出处
《上海综合经济》
1998年第10期12-14,共3页
Shanghai Economic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