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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受赠实物资产所得税处理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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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规定,“纳税人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出售该资产或清算时,若出售或清算价格低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计...
出处 《新疆农垦经济》 北大核心 1998年第5期58-59,共2页 Xinjiang State Farms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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