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典章"作为全国第一部村民自治特别法,通过村民的广泛参与,理顺了村级组织之间的关系,提高了村级事务的透明度,加大了群众监督的力度,从而在源头上减少了产生和激化矛盾的可能。"乡村典章"制度创新是村治实践需求、政府治理需要、村民和村官利益博弈需要共同作用的结果,它对其他地区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如何进一步发挥村规民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广泛的样本价值。
出处
《长白学刊》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105-108,共4页
Changbai Journal
基金
浙江省社科联2009年"浙江基层民主的实践与创新"立项课题"从‘村官治村’到‘制度治村’--绍兴乡村治理模式的创新与启示"(2009XZ48)成果之一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浙江省法学会合作课题"论村规民约的社会稳定功能"(2009HN13)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