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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离退者两年内不得代理本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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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京华时报》报道,日前.北京市高院要求,法院退休调离人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在北京法院代理案件,两年后也不得在原任职法院代理案件。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0年第3期65-65,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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