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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新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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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联合送出的一份“新年礼物”,将正式展现其影响力。 这份“礼物”即2009年12月31日上述三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在上证所、深交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作者 陈晶泽
出处 《经济展望》 2010年第2期119-119,共1页 Economic Outl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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