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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权制度改革中林场所党建工作情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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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有林权制度改革,是伊春市委在不改变林地国有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按照“远封近分”的原则,对浅山区林农交错、相对分散、零星分布的易于分户承包经营的部分国有商品林,由林业职工家庭承包经营,把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交给职工的一次大胆尝试。截至目前,5个试点林业局的15个试点林场所共落实林地承包面积80340.44公顷,
出处 《奋斗》 2010年第1期37-3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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