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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获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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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2009年12月21日宣布.中央财政已下拨2009年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奖励资金20亿元.专项用于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充公用经费和改善办学条件。财政部要求.各地安排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时,要向接收农民工子女较多、条件薄弱的城市公办学校倾斜。
出处 《时事资料手册》 2010年第1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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