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76万元受贿:四次判决三个结果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09年9月21日,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终于将一起诉讼长达1年9个月的受贿案抗诉成功。一桩76万元的受贿案,竞四次开庭,从两次判处10年有期徒刑,又发回重审改判为1年6个月,经检察机关提起抗诉,二审改判5年。
作者 郝锁维 金林
出处 《检察风云》 2010年第3期24-25,共2页 Prosecutorial View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