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群体性事件是利益分化过程中人民内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在社会转型时期未获有效调控的集中表现。消解这一问题,从利益表达的视角看,应该加强利益主体利益表达的合法性教育,拓宽利益表达渠道,健全利益表达主体,完善利益表达机制;从利益综合的视角看,应该坚持利益和谐原则,防止利益综合两极化,运用进取性综合结构加强社会动员和协调,增强党和政府的利益综合能力。
出处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165-167,共3页
Contemporary World and Socialism
基金
江苏省教育厅200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高校生态德育研究"(项目编号:09SJB880080)
2009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当下受助大学生感恩教育研究"(项目编号:09JDSZ304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