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世界各国都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非常重视。联合国所属机构以及国际劳工组织对危险化学品的国际管理也采取了有效的约定和建议。国际劳工组织于1990年6月通过了《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简称《170号公约》)和《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建议书》(简称《177号建议书》)。我国是国际劳工组织成员,承认并实施《170号公约》和《177号建议鹅》,其宗旨是要求政府主管当局、雇主组织、工人组织,共同协商努力,采取措施,保护员工免受化学品危害的影响,有助于保护公众和环境。同时,我国在2002年1月由国务院颁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明确了管理部门职责、
出处
《化工安全与环境》
2010年第5期13-13,共1页
Chemical Safety & Envir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