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对传统罪行说与罪名说的重新解读 被引量:7

On Extents Of Bearing The Criminal Responsibilities For Juveniles Age For Relative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了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如何理解这一规定,存在着罪名说与罪行说之争。实际上,罪名说与罪行说并不存在差异,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只要实施了八种罪行的,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其所确定的罪名应当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
作者 徐光华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128-130,共3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 相关文献

二级参考文献9

  • 1陈兴良 胡云腾.中国刑法学年会文集(2004年度)第二卷[C].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738.
  • 2何秉松.刑法教科书(七卷)[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264-265.
  • 3[3]高铭喧.刑法学[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
  • 4[2]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长会议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研究意见[Z].刑事审判参考、法律出版社,2001.
  • 5[7]肖玮.来成年人严重刑事犯罪惩治有据[N].检察日报,2002-08-29(1).
  • 6张明楷.刑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 7高铭暄.刑法学原理(第1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p,295.
  • 8赵秉志.刑法争议问题研究(上卷)[M].河南: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
  • 9陈兴良.社会危害性理论——一个反思性检讨[J].法学研究,2000,22(1):3-18. 被引量:369

同被引文献113

引证文献7

二级引证文献40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