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种利益在斗争中谋求承认是环境法进化的动因。重视全过程治理,从利益限制演变为利益增进是环境法功能进化的基础层次;重整环境责任机制,从利益衡量演变为倾斜保护是环境法功能进化的递进层次;在增长基础上实现再分配正义,从利益分享发展到利益普惠是环境法功能进化的至善层次。第二代环境法是环境法功能进化过程与结果的统一,其具有"超回应型法"特征,追求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共赢,以互助为基本运行机制。
出处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92-94,共3页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
基金
2009年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经济与生态危机.温州模式.环境法调整机制变革>(2009N7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