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编辑同志:某公司员工郭某在上班途中被一辆卡车撞伤造成九级伤残,因卡车司机负全责,郭某已获得按交通事故法规规定的全部赔偿。后郭某听人说,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属于工伤,并且可享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因此,郭某要求公司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但公司认为,即使郭某被认定为工伤,因郭某已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公司也无须再给工伤赔偿。请问,郭某可否得到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0年第4期67-67,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