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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增入法检目录商品的过渡期再次延长 为保持外贸稳定增长、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国家质检总局决定第三次延长2009年1月1日新增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海关监管条件商品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为2010年1月1日~6月30日。过渡期内,检验检疲机构对2009年新增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海关监管条件的商品,
出处 《进出口经理人》 2010年第2期14-15,共2页 Imp-Exp Execu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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