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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审议通过学校和班级不得设“重点非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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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新华社杭州11月29日消息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通过的一部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也不得设置或者变相设置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作者 岳德亮
出处 《中国教育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44-44,共1页 Journal of The Chinese Society of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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