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法科研究生教育包括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和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法律硕士是在借鉴美国法律博士研究生教育经验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随着我国法科研究生教育的不断发展,一系列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如法学硕士生与法律硕士生培养目标的模糊、培养模式的困惑等。为此,应把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和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统一起来,把培养合格的司法人才作为法科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在3年的学制内实施高强度的法科学习和法律训练的培养方式。
出处
《中国高教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33-37,共5页
China Higher Educat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