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少数民族农村社区在社会保障建设中,面临着民族统筹与城乡统筹并举的双重任务。一方面,少数民族社会优惠政策存在着难以及时取消的过渡困境和难以促进发展的发展困境,需要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进行民族统筹;另一方面,少数民族社会优惠政策不利于农村少数民族的城乡流动、权益保护,及其对传统保障方式转变的应对,需要进一步进行城乡统筹。统筹应该以福利优越、稳定与发展并重、保护少数民族权益等为主要原则。统筹的福利项目应该比照城镇进行设置,既有无需个人贡献、用于稳定的项目,也有以个人努力为基础、用于促进发展的项目。统筹的组织和管理应立足民委,要进行统筹的理论准备与宣传。统筹的推进还需分期分批,以人口较少的小民族为起点,拓展至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199-204,共6页
Social Science Front
基金
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2008zz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