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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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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2月,公司以我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与我的劳动关系。2009年1月,在一次普法学习中我得知公司应当支付我经济补偿金,于是前去公司要求支付我应得的经济补偿金,但遭拒绝。我说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公司却称已超过了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限,仲裁委不会受理。
出处 《中国劳动保障》 2010年第2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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