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讯逼供是一种古老的、野蛮的审讯方法.也是刑事司法实践中一项屡禁不止的顽症。我国《刑法》第247条对刑讯逼供罪作了明确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43条明文规定禁止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得口供。然而,刑讯逼供在司法实践中却长期存在。如何从根本上消除和改善这一状况已成为刑事诉讼领域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乃至世界上大多数重视保障人权的国家始终关注和探讨的问题。因此。对这一问题的原因分析及提出解决的立法对策.对于抑制刑讯逼供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出处
《改革与开放》
2010年第2期22-23,共2页
Reform & Open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