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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代理服务费由政府“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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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湖南省常德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明确常德市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的规定,从今年开始,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集中采购活动时,除报名费外不得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而改由市财政按有关规定及标准支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由固定费用、专家评审费、其他费用组成。并对货物类项目、工程类项目、服务类项目的服务费用的支付标准和专家评审费的支付标准进行了明确。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10年第1期16-16,共1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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