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公办与民办高校在法律上已获得了平等的地位,而平等地位在实践中是否得到了落实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对北京市、西安市、厦门市、泉州市四地公办、民办高校的调查结果显示,有的地区基本上得到了落实,有的地区仅部分得到了落实;有的学校落实得较好,有的学校落实得不理想。四地在落实公办、民办高校公平竞争方面存在着差异性的同时,在某些方面又表现出趋同性,公办与民办高校之间公平竞争的落实是一个由“考虑少”到“考虑、重视”再到“部分政策得到落实”的演变过程。
出处
《教育与职业》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16-19,共4页
Education and Vocation
基金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民办高校办学特色形成与竞争力提升的发展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课题编号:D/2009/01/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