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设计活动对设计作品的审美感知在精神文化的符号系统中变成某种经验的对象,并且广泛地上升到文化符号的意义上以其丰富的价值被肯定。艺术的自律因素和表达人类审美的自由精神在视觉和精神混合的复杂符号体系中呈现其观念形态。设计既属于科学技术的范畴,也属于艺术表现的内容;既有神话和宗教的意味,也有语言审美的特性。因此,从文化符号的意义上看,设计活动以设计思维和视觉语言的对话方式呈现其设计美感,设计美感通过艺术风格表现在文化符号的审美殊相中,进而对识别其文化符号的思想线索具有不可忽视的功能价值。
出处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112-115,共4页
Journal of Nanjing Arts Institute:Fine Arts & Design
基金
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设计美学>的阶段性成果(035JD76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