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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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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出通知,明确了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的具体事项。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由3000—6000元调整到5000—18000元。其中,重、中、轻、微型载货车的补贴标准分别调整为18000元、13000元、9000元、6000元;大、中、小、微型载客车分别调整为18000元、11000元、7000元、5000元;1.35升及以上、1-1.35升、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分别调整为18000元、10000元、6000元。同时,将车辆使用年计算的终止日期调整为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
出处 《品牌与标准化》 2010年第2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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