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精神,动态掌握会计师事务所合并联合情况,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指导和推动行业做大做强走出去,中注协近日发出《关于具有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报送有关变动情况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向中注协和相关地方注协通报本所合并联合的情况。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1期34-34,共1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