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11月,媒体一则关于三个文化产业“国家队”成立的消息,在业内引发议论。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原东方歌舞团)、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文化报社)、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挂牌,前两者改革转制——由文化事业转为文化企业,后者为新建。如果按国家与地方分类,文化部系统企业可称国家队;如果从使用数千万乃至上亿元国家财政资金的国有企业角度,仍可称国家队:供养者是国家就是国家队,这或许是历史延续如此称谓的原因。
出处
《文化产业》
2009年第11期40-45,共6页
Culture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