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先秦时期"情"的涵义大致可以归纳成三个层面:事物之情实,人内心之真实,以及情感的真实。先秦诸子百家中,儒家更侧重于对个体生命的关怀,重视道德情感;道家则侧重于个体的生命情调,特别是对自然自由的审美情感的观照。儒家要求以理节情,标示了其伦理化、道德化的思维倾向;而道家情感自然论则标举自由任性的思维取向,主张缘情求美,强调情感的个性化和超越化。
出处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0年第1期51-55,共5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RADIO & TV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