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社会纠纷的解决直接关系着农村法制建设成败,并对农村社会的安定和谐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中,非诉讼方式成为解决农村民事纠纷的主要途径,这既与村民们的乡土化情节和对经济效益的追求分不开,更与非诉讼方式与农村社会现实的契合分不开。通过对农村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现状进行区域性分析和反思,以期为完善农村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提出新的思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社会必需的组成部分。
出处
《理论导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77-79,共3页
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
基金
陕西省教育厅2009年专项科研计划项目"乡规民约在陕西省新农村社会秩序构建中的法治功用"(09JK201)的阶段性成果
西安市2008年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论西安市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08Z20)的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