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共性业务做了明确要求与说明。但是无法兼顾到所有行业特殊业务的核算。各行各业还是有着自己本身的特殊业务,为此,需要了解对《行业企业会计》有所学习与认识,从而对于各个企业的业务处理能够游刃有余的完成。本文对于商品流通企业中的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进行了较为细致的业务处理比较,从业务特点、核算方法、具体处理三个方面做了说明,以便更加明确商品流通企业的处理过程。
出处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10年第1期95-95,104,共2页
Journal of Liaoning Academy of Gover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