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误诊因其称谓原因,人们往往将其与医师的医德缺失和责任心缺乏联系在一起,成为医疗过错的代名词,一直以来倍受公众的误解和非议。事实上,误诊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临床医学现象与医师的医德和责任心没有明显的关系,也非必然为医疗过错。由于目前我国对于误诊概念的界定、过错性判定还缺乏客观统一的认识,医学界和法学界对其的争论从未间断过。误诊既是一个医学问题,也是一个法学问题,对误诊做出法律界定是医学和法学都必须解决的问题。
出处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123-125,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Hospital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