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体系是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农民是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和主人,社区公共服务的根本目标应是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公共需求。通过对全国农民需求的调查得出,我国农村社区公共需求具有广泛性、迫切性、地域性、非均衡性等特点,而现行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忽视了居民公共需求的上述特征,造成居民公共服务供给不足、错位。结合我国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的相关限度,应从农民的公共需求出发,满足农民的需求为目的,推进我国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出处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151-155,共5页
Theory and Reform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新农村建设中的社区建设研究"(项目编号:07JZD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