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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及其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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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为其合营企业或其联营企业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下面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其应用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等相关规定,说明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之间存在的主要差异及其纳税调整方法。
出处 《中华会计学习》 2010年第1期38-43,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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