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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五条”购房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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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仍维持20%的比例.最高可贷40万元;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按15%征收.家庭以18周岁以上子女名义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仍可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2009年12周31日.青岛市建委、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地税局、青岛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中心支行、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六个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为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出台了《关于支持居民购买住房的意见》。
出处 《城市住宅》 2010年第1期16-16,共1页 City & 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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