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均在1990年成立,并在探索中发展壮大,逐渐形成了深圳和上海两个证券市场。在运作中,充分体现了两个市场各自的特点,体现出两种不同的运作模式。 深圳证券市场实行以“集中登记、分散托管”为基础的市场运行机制,即股票集中在登记公司进行登记,分散托管在各证券商处。证券商必须在登记公司开立一级证券帐户和在深交所开立一级资金帐户,证券商分别以登记公司和深交所为对手进行一级证券交割和一级资金清算。
出处
《当代经济》
1998年第10期15-15,共1页
Contemporary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