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现振兴国家财政这一目标,必须深刻认识振兴国家财政的实质,正确判断我国财政能力的现状,从而寻求振兴我国财政的基本途径。本文认为振兴国家财政的实质是振兴国家与政府;国家财政能力的下降,导致财政支出满足不了正常的政府职能需要,政府不能提供足额的公共产品,则是政府的最大失职;集中财力不仅体现在增量上,还应在调整存量上下功夫;财力分散的背后是财权分散,因此必须标本兼治。
出处
《财经问题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12期31-33,共3页
Research O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Issu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