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经济社会落后的社会根源在于农民宪法权利平等保护的缺失。农民宪法权利平等保护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农民宪法权利平等保护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与手段,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则是农民宪法权利平等保护的前提与展开。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230-236,共7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中国农民宪法权利平等保护研究--以农民人权为视角”(项目批准号:08SFB2014)
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法治视野下的农民工民生权利体系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