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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家宜解不宜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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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众所周知的22条商规中,“二元法则”的地位在营销系统中始终不可撼动。当然,我更愿意私下悄悄称他们为“兄弟法则”。宝洁和联合利华、柯达和富士、可口和百事、麦当劳和肯德基,当然,还有我们身边的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等等。
作者 申思
出处 《广告大观(综合版)》 2010年第2期61-62,共2页 Advertisinc Panor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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