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的组织形态,由于员工身份的特殊性,使其具有相对独立的特点,因此,对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需要因地制宜的采取相应的方法手段。国有企业的用工分配制度改革,不仅是调动企业员工积极性、加快建设高素质经营队伍的重要手段,而且是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更是激发企业生机与活力的必然途径。作为国家垄断的烟草行业,多年来一直存在着人员激励相对较弱、用人较死、分配平均主义等问题。如何在兼顾公平和效率,保持企业稳定发展的前提下,有效推进用工分配制度改革,是企业决策者面对的一个难题。洛阳卷烟厂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标准和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要求,以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为指导,进行了改革探索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