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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主管单位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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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12月1日,河南省政府召开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决定从2009年12月1日起到2010年2月28日,在全省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行动,并明确今后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人、车辆所属单位以及相关管理部门都要被追究责任。
出处 《伴你同行》 2010年第2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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