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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被打伤公交公司应否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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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北武汉何先生: 林某乘坐公交车时,不慎踩了一名男子的脚,引起双方打架,男子打伤林某。司机黄某从监控目睹了一切。却无制止也无报警,还停车让男子逃走。请问,受伤的林某可以告公交公司赔偿吗?
出处 《伴你同行》 2010年第2期25-2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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