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备案审查是实施立法监督、维护法制统一的重要手段。监督法在宪法、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的基础上对备案审查又进一步作出了明确规定。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据监督法的规定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既是法定职权的延伸,又是实施监督工作的一项全新举措。那么,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应该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呢?对此,意见不尽统一。有的同志认为以监督法规定的六条原则为备案审查工作的原则即可。固然,这在整体上来讲是无可非议的,
出处
《人大研究》
2010年第3期15-17,共3页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