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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对交通事故负全责也应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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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我于2007年1月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半年后。我驾车为公司送货途中,因车速较快,在避让行人时,汽车翻入河谷。造成我多处受伤,经鉴定,构成三级伤残。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我对该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公司据此不同意对我按工伤处理。请问:我所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作者 袁梅
出处 《山东农机化》 2010年第2期29-2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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