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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如何有效“拍板”重大民生事项——是我国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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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1月1日起,《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定,今后广州市与民生相关的15项重大事项,比如调整水、电、燃气、公交、教育、医疗等公用服务的价格,调整涉及企业、农民等的收费以及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市政府都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由常委会讨论决定,否则,人大常委会可以依法予以撤销。
出处
《人大论坛》
2010年第2期42-42,共1页
关键词
市人大常委会
民主政治生活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民生
重大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
广州市
市政府
分类号
D624.51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D262 [政治法律—中共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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