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新一代合作社被认为是对传统合作社的创新,它部分解决了传统合作社由于产权不清而产生的投资组合和视野问题,被认为是较有效率的合作社产权制度。中国的农村股份合作社被认为是传统合作社的创新,但由于和美国新一代合作社所处的宏观环境不同,其运营特点和合作社的本质有一些偏离,被认为是异化了的合作社表现形式。从产权角度,对二者的运营机制进行比较,可以为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取向提供较为清晰的思路借鉴。
出处
《世界农业》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21-23,共3页
World Agricultur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编号06BJY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