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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电管理体制政策建议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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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电”有多重涵义,一是指从事农村电力供应的电力企业;二是以电网为载体为农村提供供电服务;三是农村电力商品。在我国,传统的管理体制上将县级供电企业称为农电企业;对县级企业的管理体制称为农电管理体制。根据供电企业服务的性质区域划分,县及县以下的县域(包括县、县级市、县级区)提供供用电服务的体系为农电。其所在的供电企业不论管理体制和企业规模,均称为农电企业。
机构地区 国网能源研究院
出处 《中国电业》 2010年第2期30-31,共2页 CHINA ELECTRIC 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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