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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一县长任命“前妻”为副手 “内政部”宣布“违法”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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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县长有任命副手的权力,不过,台湾花莲县新县长任命副县长,却被台当局斥为“违法”,更引发岛内舆论一片哗然,因为他任命的,是两天前才刚刚离婚的“前妻”。
出处 《共产党员(下半月)》 2010年第2期2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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