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非法集资活动的机理上来说,很少会像湘西集资案一样发展到如此疯狂的境地。一般来说,任何企业都有融资需求,在缺乏规制的情况下,都可能有动力向社会募集资金。然而这种融资模式一般很少会成功。理性的资金富裕者在对企业不够了解和信任时,即使有高息承诺,也不愿意提供资金——如果本金都不能收回,高息承诺有何意义?因此,诸如商业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才有产生的必要,间接融资才会在各国成为主要的融资手段。
出处
《财经》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132-133,共2页
Business & Finance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