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总结各国在自然垄断行业内处理反垄断法与行业监管制度关系的经验,发现:要想取得最佳规制效果,滥用支配地位、限制竞争协议的规制一般需要行业监管制度对反垄断法的一般适用进行适度补充,极个别情形下,由行业监管制度排他适用;企业集中的竞争审查,以反垄断法统一适用为宜。相关因素对两种制度关系影响的理论分析,进一步印证了上述经验的普遍合理性。我国两种制度关系的建构应在借鉴各国经验的基础上,依据国情进行针对性的制度设计。
出处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108-120,共13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重点项目:反垄断法实施问题研究(08SFB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