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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原总经理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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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贵州茅台酒股份公司原总经理乔洪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乔洪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作者 田丛
出处 《品牌与标准化》 2010年第3期23-2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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