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汉书.礼乐志》所载汉《房中祠乐》与《安世房中歌》十七章并不是同一首曲子而是不同的两首曲子。《房中祠乐》是汉高祖唐山夫人用时兴楚声以变周旧曲《房中乐》而成的乐曲,所祠为高祖自范氏至丰公的历代祖先。《安世房中歌》则是孝惠二年乐府令夏侯宽用审定之后的新乐与新采选的歌词合乐而成的歌曲,词作者为惠帝时代的相当一批文人。《安世房中歌》题名中的"房中"二字,是合二字而成的一个称呼宗庙中某一宫室的专有名词,不能直剖为二而解其为"房之中"。《安世房中歌》的"未有祖宗之事",既不是因为高祖的祖先无功德可歌,也不是因为战国末年以来兴起的‘五德轮回’观念的影响,而是惠帝时统治上层对高帝在宗庙中的位置所做出的定位以及汉代所形成的独特的庙制使然。《安世房中歌》中的六个"孝"字,乃表达惠帝尊祖立庙的意图和目的,发布汉家的家法,而不是称颂高帝的能以孝治天下。《安世房中歌》中的"桂华"、"美芳"实为诗句中的语词,不能视为二诗章之名。上古歌诗章节的长短通常是取决于章曲的长短,将《安世房中歌》按文理分章以备十七章之数根本上就是一种错误的做法。
出处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33-44,共12页
Journal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